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分局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本项目由花马湖上游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临空经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鄂州光电子产业园项目和鄂州智能制造与航空物流产业园项目4个子项目组成。总投资为80645.48万元。
公告如下: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分局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Z-2406021064-242620
项目名称: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一个目标导向、四大项目引领、一个主体实施、五大保障支撑”的发展思路,实施主体中标后对本项目以及拟由中标实施主体实施项目进行系统谋划论证,由实施主体负责整体项目的融资,投资,项目投资平衡资源的发掘、规划、整合、争取、归集、运营,以及整体项目的空间规划、区域规划设计的编制申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工作,该项目投资收益由实施主体自平衡,落实《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环办科财〔2022〕6号)中的各项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4)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无。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4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享受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
2、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
原标题:18亿!湖北鄂州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