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8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胜利大街(槐安路-北二环)道路提升工程检测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3〕20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胜利大街(槐安路-北二环)道路提升工程南起槐安路北侧的桥头街,北至北二环交叉口,线路全长约6.3k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标准段由现状双向4车道提升改造为双向8车道。其中,胜利大街跨裕华路桥拼宽改造,宽35米,双向8车道;中山路地道填平改造长约0.5公里,宽53-60米,双向8车道;新华路(铁路西围墙-胜利大街)段长约140米,宽40米,双向6车道;下穿石德铁路、石济客专段按照双向6车道进行扩容,同时在道路东侧实施人非通道;丰收路-北二环段新建双向6车道高架桥,与北二环运河桥立交顺接。同步建设石纺路人行天桥、改造中山路人行天桥。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含泵站)、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
2.1.2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2.1.3服务周期: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检测资料移交完毕结束;
2.1.4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检测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检测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必须包含“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签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17 09:00 至 2024-08-08 09:2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08 09:3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后期检查落实情况。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89668589,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田雨,联系电话:0311-80900883;代理机构联系人:徐静,联系电话:0311-80900829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89929161/8992919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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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解放南大街231号兴石广场3号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解放南大街231号兴石广场3号楼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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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田雨 |
联系人: | 徐静 |
电话: |
0311-80900883 |
电话: | 0311-8090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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