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6 08:51:02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沧东经发投字【202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设计;
建设地点:沧县;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对原有构筑物拆除、利旧和改造的基础上新增以下内容:新增污泥脱水机加药间;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0000m3/d的生化池;新建两座处理能力为20000m3/d的预处理反应池,分别为酸碱中和沉淀池、铁碳微电解反应池;扩建粗格栅集水池、细格栅旋流除砂池;新建配电室、事故池、危废间、臭氧设备间、臭氧氧化池、污泥浓缩池、除臭系统、液氧站、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中水回用池等建构筑物;配套建设DN500的污水管网1400米等附属设置。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达到20000m3/d。对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服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设计周期:1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并根据施工进度提供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进度需满足招标人需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①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监督部门: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电话:0317-3566689; ②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沧城管字(2023)90号】要求,该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③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服务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④第三方交易系统(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收费标准(每个投标人收费900元)。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初设图纸、概算、规划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提供近期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5 09:00至2024-07-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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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人: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提健 电 话:0317-4800830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铭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英特 电 话:0317-3079364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317-3566689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标段名称: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收费金额:900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沧州铭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华山西路1号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大道东侧泰大国际家居博览中心2#楼1009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提健 | 联系人: | 杨英特 |
电话: | 0317-4800830 | 电话: | 0317-3079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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