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2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以保行审投延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锦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锦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高碑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
2.1.2 建设地点:高碑店市新城镇大屯村西北侧
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保定锦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碑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服务。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含调试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
主要包含:
(1)土建工程:①所有采购范围内各系统的安装工程;②主要包括:主厂房、宿舍及食堂、传达室、冷却塔、综合水泵房、渗沥液处理站、电子汽车衡、地磅房、门卫及大门、垃圾上料坡道、烟囱、点火油库、氨水站、飞灰养护车间、空压站、化水站、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道路、总图等厂区内所有建构筑物(包括桩基及地基处理、大包网架、照明、给排水、暖通、消防、防雷接地等建筑安装)
(2)安装工程:2×600t/d炉排炉+卧式余热锅炉+1×35MW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设备及配套附属工程的全部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接收、进料系统辅助燃料系统、热力系统(含筑炉工程)、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通风空调工程、渗滤液处理系统、附属生产工程(含设备一、二次灌浆),所有系统的单机试车及整体机组联动试车、72+24小时试运达标。
(3)包含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内容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整个建设阶段的环境监理工作。
2.1.4 监理服务期限: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到缺陷责任期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含调试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电力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2至2024-08-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龙州镇应急管理局4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2 09:30,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龙州镇应急管理局4层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02 09:00至2024-08-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龙州镇应急管理局4层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格要求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512719207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锦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351670903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新城镇大屯村西北侧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388号格调春天1-1-907 |
邮编: |
074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春华 |
联系人: | 段经理 |
电话: |
13516709039 |
电话: | 1512719207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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