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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带加热炉脱硝项目原烟气排口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2024-08-07 来源:采购网

板带加热炉脱硝项目原烟气排口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带加热炉脱硝项目原烟气排口拆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 板带加热炉脱硝项目原烟气排口拆除工程;建设地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厂区内,招标人指定的现场;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5日历天内完成;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工程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1)三座混凝土烟囱拆除,烟囱高度地平面以上61.5米。烟囱顶部筒壁外半径1560mm,地平面筒壁外半径2720mm,筒壁厚度230至260mm,珍珠岩板厚度160mm,粘土质耐火砖厚度230mm。地平面以下11米烟囱基座空心部位,用拆除的耐火砖填实砌筑。烟囱拆除后,地平面部位做硬化处理;(2)破拆加热炉余热系统,包括余热锅炉本体两套,风机两套,支架和基础、管道和阀门、三电系统、蒸汽外送系统拆除及改造,新建管道支架等,地平面部位做硬化处理。(3)所有含铁物料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按照规定尺寸(小于0.8×0.8米)切割后,装运、检斤,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车,招标人负责过程管理;短时间内无法消耗掉的含铁物料,切割好后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暂时存放、由招标人看管。(4)其余可回收物资,由投标人先行拆除落地,落地后推至不影响拆除的区域,招标人到不影响拆除的现场区域自行筛选、装车、运输、卸车、处置。招标人按照投标人的拆除方案和拆除进度,在拆除以外区域进行筛选,不得影响拆除进度。(5)本次拆除的建筑垃圾由投标人负责合法处置,包括装车、运输、卸车,垃圾排放地点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另包括因拆除造成原有的临界区域(非拆除范围内)室内外地面、路面损坏,需恢复至原状,绿植移栽及恢复等。(6)投标人需要根据具体拆除规定要求做出拆除方案(包括组织机构、拆除工艺、人员、机械车辆及安全环保措施等)。以上工程量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本工程为总价包干,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总价包干,即交钥匙工程;包括本次项目所涉及的三座混凝土烟囱拆除、余热系统拆除、蒸汽外送系统拆除及改造、部分新建支架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7至2024-08-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述时间内将(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发送至hgcgxm@126.com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9 09:00,地点为 发送至指定邮箱hgcgxm@126.com(开标地点:河钢承钢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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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联系人:常志卿、韩新生;电话:0314-4070839、13733245756。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静、张科;电 话:0311-83086959、18633931328;电子邮件:1058392875@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电话:0314-4070839

电子邮箱:暂无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三方平台。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双滦区 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067102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常志卿、韩新生

联系人: 王静、张科
电话:

0314-4070839、13733245756

电话: 0311-83086959、18633931328
传真:

/

传真: 0311-8308696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gcgxm@126.com
网址:

http://www.cdsteel.cn

网址: http://www.hbzbjt.cn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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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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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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