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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8-12 来源:采购网

衡水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原衡水市行政审批局)衡行审投资管理【202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民政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民政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衡水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衡水市桃城区高铁南站片区,项目东至丰收渠及城市防护绿地,南至滏阳二路,西至桃花街,北至常庄东路。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康养中心建设工程和配套工程。其中康养中心占地面积31841.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93.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7193.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900.43平方米(含人防面积3282平方米);配套工程:文昌西路(原常庄路)起点为前进南大街交叉口东,桩号为K0+029.986,工程终点为育才南大街交叉口西侧,桩号为K0+830.269,全长800.283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绿化等。 2.4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等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6质量及安全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市政施工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投入其他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能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 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0 09:002024-09-0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联系人:王凯翔 电 话:18888821121 邮 编:100048 电子邮箱:ciecczztz@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2056307

电子邮箱:hss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衡水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5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民政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1896号(市城投集团)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丁一鸣

联系人: 王凯翔
电话:

0318-2075001

电话: 1888882112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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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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