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5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一期(东区)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已由衡水市数 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数政投资管理[2024]8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建投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建投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一期(东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衡水市桃城区高铁南站片区,项目地块东至育才南大街, 南至学中路,西至桃花街,北至东刘路。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37566.05m2(约合56.35亩),总建筑面积为103101.13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4280.78m2,包括回迁安置住宅楼9栋68187.42m2、9班幼儿园3839.40m2、回迁安置配套服务用房2253.96m2,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020.98m2;地下建筑面积27799.37m2(含地下人防面积5271.12m2),包括地下车库21187.37m2,地下储藏室6612.00m2,配套建设停车位、景观绿化、亮化、硬化、综合管网等室外工程。
2.4招标内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等总承包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 1095日历天
设计工期:接到业主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当期施工图;
施工工期:1005日历天,完成当期工程验收并移交(以当期开工令发出去之日起计算)。
2.6质量及安全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包,包括工程的相关勘察、设计(含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及整个项目的全过程技术支撑及咨询服务、竣工验收、移交及备案等(包括不限于质保期内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等工作。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范围:红线范围内的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含桩基、支护、降水等)、电气、给排水、暖通、通风、消防、智能化、海绵城市专项、弱电、公区精装修、室内简装等设计,室外道路、景观、绿化、海绵城市专项、场地硬化、泛光照明、室外供暖管网(高区及以下)、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管网等全部工程设计及红线内管网基础配套技术支撑。
施工总承包范围: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含桩基、支护、降水等)、电气、给排水、暖通、通风、消防、智能化、海绵城市专项、弱电、公区精装修、室内简装等设计,室外道路、景观、绿化、海绵城市专项、场地硬化、泛光照明、室外供暖管网(高区及以下)、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管网等全部工程设计及红线内管网基础配套技术支撑。施工及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调服务部分(即对专业承包(分包)人及其实施的专业工程部分进行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调服务)。
工程勘察范围(不含测量):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勘察布孔平面、布孔深度设计,并按照审图通过的勘察设计方案进行勘察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并要求在该单位执业);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并要求在该单位执业)。
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派出,并要求在该单位执业)。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同一标段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发包人向联合体成员分别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 施工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4 09:00至2024-09-06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 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 人员名称等,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32 号 联系人:王凯翔 电 话:18888821121 邮 编:100048 电子邮箱:ciecczztz@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2056307
电子邮箱:hss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一期(东区)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5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 1896 号 109 室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32 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洋泰恒 | 联系人: | 王凯翔 |
电话: | 0318-2088531 | 电话: | 1888882112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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