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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8-17 来源:采购网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01日 21: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2024年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1日 21:2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4:00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预算金额¥26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371-81906128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采购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1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1-56985566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4-ZXGK-C0061-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0万元

最高限价:260万元

采购需求: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是协助采购人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日常资料受理、导税、涉税咨询、档案资料整理、投诉事项协助、税法宣传等服务,服务人员不少于50人(含管理人员)。服务期限为一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8: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

2. 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 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6.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1519588772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12号

联系方式:0371-5698556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81906128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doc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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