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0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县发改投字【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位于崔尔庄镇、兴济镇。
2.3工程内容: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包含崔尔庄镇、兴济镇,共计2个镇。其中,崔尔庄镇主要包括污水管网系统,污水管网总长度约36km;兴济镇主要包括污水管网系统,污水管网总长度25km,其中包含穿越铁路一处;污水管网系统工程的服务范围各个乡镇镇区范围,分别接入各自污水处理系统,充分利用既有污水处理设施。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9-8055;行政监督部门:沧县发展和改革局,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317-3566689。(5)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平台使用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万的收费金额为300元;二档:5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为500元;三档: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为800元;四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为900元;五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的收费金额为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由招标人支付。
2.2招标范围: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2.4.1勘察:对本项目所需要勘察的部分进行工程勘察,提交成果资料并出具工程勘察报告;
2.4.2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与本项目工程设计有关的服务。
2.4.3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满足下列①或②或③条件之一:
①同时具备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3)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至少提供在本单位开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0 09:00至2024-08-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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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金行 电 话:0317-215158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317-356668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4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 40 号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12室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贺桂财 | 联系人: | 韩金行 |
电话: | 0317-3561026 | 电话: | 0317-2151588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hbjszbdl@163.com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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