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0 08:47:23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建设项目(西沟村环境整治)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审【2024】1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沙河市柴关乡西沟村进行环境整治,主要内容:铺设红石板路面3000㎡,维修石堰500米,铺设污水管道150米
2.1.1建设地点:沙河市柴关乡西沟村
2.1.2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3.1.2.1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用信息)http://zfcxjst.hebei.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
3.1.3其他要求:3.1.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且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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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0 00:00至2024-09-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或“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7.2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李瑞刚 招标代理:周晓茹、王唯一、刘静,其中周晓茹任招标小组组长。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出,招标人: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李瑞刚 1863193756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晓茹 186176907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8788016
电子邮箱:zbb899851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沙河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建设项目(西沟村环境整治)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沙河市人民大街人和路西侧 | 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瑞刚 | 联系人: | 周晓茹 |
电话: | 0319-8788082 | 电话: | 0319-33868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dachengxingtai@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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