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0 08:47:25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石家庄(神安支线)高压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转用组卷报批及相关服务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能源核字〔2023〕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东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东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规模:宁晋-石家庄(神安支线)高压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线路总长约117公里,包括2条气源联络线,1条主干线,1条互通联络线。其中: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神安线)联络线起自项目藁城首站,止于藁城区神安线14号阀室,线路长约3.5公里,管径813毫米,设计压力8.3兆帕;高邑-清河管道(高清线)联络线起自宁晋首站,止于邢台市宁晋县高清线1#阀室,线路长约0.2公里,管径813毫米,设计压力6.3兆帕;主干线起自宁晋县新建宁晋首站,止于石家庄市藁城区新建藁城首站,线长约94.8公里,管径813毫米,设计压力 6.3兆帕;宁晋互通联络线起自宁晋首站,止于邢台市宁晋县徐家河乡中裕燃气综合门站,长约18.5公里,管径813毫米,设计压力6.3兆帕。项目新建场站4座,分别为:宁晋首站、赵县分输站、栾城分输站、藁城首站;新建阀室6座,分别为:1#阀室(宁晋县)、2#阀室(赵县)、3#-6#阀室(石家庄市藁城区),总用地规模4.2789公顷。
2.1.2服务期限:(1)自招标人发出工作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永久用地的资料收集、现状调查、勘测定界数据核对等前期工作,编制汇总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报告、压覆矿查询报告、征地社稳评价报告、征地社保卷、农用地转用方案及用地组卷报批材料,并呈报县(区)自然资源土地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通过审核;2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自然资源土地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评估审查;2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自然资源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意见。
2.1.3质量标准:(1)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省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质量合格;(2)通过最终审查并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或授权有关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同意性结论)建设用地批复意见。
2.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1)根据项目可研、永久用地设计资料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对现场情况进行实地踏勘并收集相关资料,做好项目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压覆矿查询、征地社稳评价及被征地农户社保落实情况认定、农用地转用方案及用地组卷等前期准备工作,对建设项目的用地组卷报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提供相关咨询。(2)编制完成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转用组卷报批材料、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报告、压覆矿查询报告、征地社稳评价报告及征地社保卷,报呈有关自然资源用地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审核,最终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及建设用地批复意见,并提供相关后续技术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以上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承担过1项土地征收转用组卷报批的业绩;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9至2024-09-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15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29 14:00 ,地点为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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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博园、周纯,电话:0311-86958900,邮箱hongxin223@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东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5832172658
电子邮箱:15832172658@139.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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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218室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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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刘震 |
联系人: | 赵博园、周纯 |
电话: |
15832172658 |
电话: | 0311-86958900(招标部)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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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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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ongxin223@126.com(招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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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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