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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09-13 10:38:53 来源:采购网

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魏审批初字【2024】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座换热站,供热能力为50万㎡,购置并安装2台换热器、3台末端循环泵等相关配套设施,配套建设4327m供热管网(路由长度)。 2.1.2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1.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其中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1)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3 08:302024-09-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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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联系人:邢鹏飞,电话:0310-3399828;代理机构:河北荣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燕杰,电话:0310-856020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魏县住房城乡和建设局

电话:0310-3513015

电子邮箱:weixian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供应商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荣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魏县长安大道东段19号 地址: 邯郸市成安县朝阳东路路南
邮编:

058000

邮编: 056700
联系人:

邢鹏飞

联系人: 王燕杰
电话:

0310-3399828

电话: 0310-856020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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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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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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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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