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5 08:32:01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县域容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围挡及建筑垃圾清运已由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元数政备字【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元正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元正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垃圾清运、围挡以及变压器新建及电缆敷设。建筑垃圾清运项目主要为清运垃圾、回填土以及平土工程。新建围挡项目主要为安装围挡、彩钢板、装饰立柱、横檐、帽、装饰板等工程。 本次工程内容为围挡及建筑垃圾清运。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县域 ;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工期: 30 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4 09:00至2024-09-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中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2、(1)投标人请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http://www.hebeibidding.com),点击投标人入口,证书key登录,进入E招冀成-标准版,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2)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3)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可参考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5)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6)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石家庄元正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赵经理,0311-84625062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赵东元,0311-8308682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15369383170
电子邮箱:yszbb20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元氏县县域容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围挡及建筑垃圾清运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槐阳镇常山路12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槐阳镇常山路125号 |
邮编: | 051130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赵经理 | 联系人: | 赵东元 |
电话: | 0311-84625062 | 电话: | 0311-83086823 |
传真: | 0311-84625062 | 传真: | 0311-83086823 |
电子邮件: | yzh2023202@163.com | 电子邮件: | gjyc5005@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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