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3 来源:采购网
2024年09月22日 21: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气象局本级、岚皋国家气象观测站、安康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及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安康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及业务运行环境建设、安康市气象局本级基础设施及业务运行环境建设)品目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工程/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电子设备工程安装,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装修工程,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货物/设备/办公设备/多功能一体机,货物/设备/通信设备/通信配套设备,货物/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采购单位安康市气象局行政区域安康市公告时间2024年09月22日 21:0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7日项目概况 安康市气象局本级、岚皋国家气象观测站、安康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及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安康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及业务运行环境建设、安康市气象局本级基础设施及业务运行环境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楼901、912室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2024-ZB-GK2067
项目名称:安康市气象局本级、岚皋国家气象观测站、安康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及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安康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及业务运行环境建设、安康市气象局本级基础设施及业务运行环境建设)
预算金额:6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9.6692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楼901、912室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至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楼901、912室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谢绝邮寄。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请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至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楼901、912室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谢绝邮寄),逾期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2.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康市气象局
地址:安康市巴山东路31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0915-3110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楼901、912室
联系方式:杨慧15929456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
电 话: 1592945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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