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6 08:54:44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石家庄(神安支线)高压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东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东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宁晋-石家庄(神安支线)高压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2.2建设性质:新建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赵县、栾城区、循环化工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区,邢台市宁晋县。
2.5主要建设内容:宁晋-石家庄(神安支线)高压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线路总长约117公里,包括2条气源联络线,1条主干线,1条互通联络线。其中: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神安线)联络线起自项目藁城首站,止于藁城区神安线14号阀室,线路长约3.5公里,管径813毫米,设计压力8.3兆帕;高邑-清河管道(高清线)联络线起自宁晋首站,止于邢台市宁晋县高清线1#阀室,线路长约0.2公里,管径813毫米,设计压力6.3兆帕;主干线起自宁晋县新建宁晋首站,止于石家庄市藁城区新建藁城首站,线长约94.8公里,管径813毫米,设计压力 6.3兆帕;宁晋互通联络线起自宁晋首站,止于邢台市宁晋县徐家河乡中裕燃气综合门站,长约18.5公里,管径813毫米,设计压力6.3兆帕。项目新建场站4座,分别为:宁晋首站、赵县分输站、栾城分输站、藁城首站;新建阀室6座,分别为:1#阀室(宁晋县)、2#阀室(赵县)、3#-6#阀室(石家庄市藁城区),总用地规模4.2789公顷,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发出设计指令通知10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和“关于省本级社会代理类项目电子交易业务流程调整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要求注册者,后果自负。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需要重复注册。
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
2.2招标范围:(1)本工程项目(含附属、配套工程、非标准设备)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包括消防、安全、节能、环保等各项专篇)。 初步设计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洪水保,铁路、高速及省国干道、县乡等级公路交叉穿越防护方案等相关设计专题专篇,及所有设备仪表的技术规格书、工艺操作原理、项目概算及工程量清单等。(2)本工程设计应考虑除输送天然气及非常规天然气(煤层气)外,应同时具备运输10%及以上氢气掺混和纯氢能力且设计运输介质压力不低于6.3Mpa。(3)①初设单位需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必要修订。②提供规划办理阶段的相关技术和人并力服务并配合业主单位及专项评价单位,直至业主最终取得本项目的各项建设专项评价批复及规划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设计资质: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资格批准书》中GA1、GC1级资格;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或油气储运、石油、化工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4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同类工程初步设计业绩;(同类工程业绩:设计压力≥6.3MPa且敷设距离不小于50公里管径813毫米及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初步设计服务业绩)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以上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9:00至2024-10-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3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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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博园、周纯,电话:0311-86958900,邮箱hongxin223@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东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5832172658
电子邮箱:ppcoelg@126.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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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218室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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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刘震 |
联系人: | 赵博园、周纯 |
电话: |
15832172658 |
电话: | 0311-8695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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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ongxin22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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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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