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2 08:40:21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中线东贺兰沟、南城西沟、牤牛河北支、西郝村沟、种畜场沟、河北沟一期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监理已由 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冀南新区招标核字【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冀南新区林业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本级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冀南新区林业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东贺兰沟、南城西沟、牤牛河北支、西郝村沟、种畜场沟、河北沟一期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监理
2.1.2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 建设规模:南水北调中线东贺兰沟、南城西沟、牤牛河北支、西郝村沟、种畜场沟、河北沟一期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
2.1.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水利工程施工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2 00:00至2024-10-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4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冀南新区林业水利局;联系人:程学峰;电话:0310-6299810;代理机构:河北谦受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小腾;电话:1813100752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冀南新区林业水利局
电话:0310-6299810
电子邮箱:jnxqlsj202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南水北调中线东贺兰沟、南城西沟、牤牛河北支、西郝村沟、种畜场沟、河北沟一期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谦受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冀南新区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新城路108号底商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程学峰 | 联系人: | 刘小腾 |
电话: | 0310-6299810 | 电话: | 1813100752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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