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5 09:43:30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某单位营门警卫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衡水市某单位营门警卫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BJI-F1003
2.2招标范围:服务要求:合格。为我单位人员提供营门警卫服务,服务包括: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人员招聘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及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承担本项目投标相应的履约能力,符合政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5至2024-10-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衡水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 0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3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加盖章(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6.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参加政府采购或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及查询网页;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18636840086@163.com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 ※(五)招标文件售价:600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06 14:30 ,地点为 河北省衡水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衡水市某单位,张助理:0318-2858052,18636840086@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某单位
电话:张助理
电子邮箱:18636840086@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隋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558号四楼A003室(绿岛) |
邮编: |
053000 |
邮编: | 053000 |
联系人: |
张助理 |
联系人: | 代工 |
电话: |
0318-2858052 |
电话: | 15386235523 |
传真: |
0318-2858052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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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24302822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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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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