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5 09:43:30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某单位库房安防数字化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工程特征:对衡水某单位 3 座库房的安防系统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在每座库房入口处各安装 1 套入侵报警装置(两个通道安装摄像头和语音驱离设备);在每座库房门外各安装 1 套紧急报警装置,遇有情况,能够实现声光全域报警;在每座库房内各安装 1 套可视化对讲,实现与办公区可视通联;在每座库房内各安装 1 套烟感报警装置、1 套震动报警装置、1 套温湿度监测装置,实现在办公区实时监测和处理,其中一座库房安装所有设备具有防爆要求,每座库房面积约 600平米,高 6.8 米。
2.2 建设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
2.3 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对衡水某单位 3 座库房的安防系统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在每座库房入口处各安装 1 套入侵报警装置(两个通道安装摄像头和语音驱离设备);在每座库房门外各安装 1 套紧急报警装置,遇有情况,能够实现声光全域报警;在每座库房内各安装 1 套可视化对讲,实现与办公区可视通联;在每座库房内各安装 1 套烟感报警装置、1 套震动报警装置、1套温湿度监测装置,实现在办公区实时监测和处理,其中一座库房安装所有设备具有防爆要求,每座库房面积约 600 平米,高 6.8 米。估算价:23.41582(万元)
2.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 1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 3 个月(2024 年 1 月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 3 个月社保证明)的社保缴纳证明; 3.1.2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 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1.3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 业; 3.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 服务场地; 3.1.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7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1.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 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9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 标期限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 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未处于冻结状态。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承诺书。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5至2024-10-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衡水市某单位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 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8、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及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申领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2 09:00 ,地点为 衡水市某单位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121.28.195.124:9001/) 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郝助理;联系电话:0318-2858055;地址:衡水市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某单位
电话:0318-2858055
电子邮箱:18636840086@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汇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衡水市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169号 |
邮编: |
053000 |
邮编: | 053000 |
联系人: |
郝助理 |
联系人: | / |
电话: |
0318-2858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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