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13:24:10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燃气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20】814号文件可研批复批准、冀发改投资【2020】1493号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燃气工程。
(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大宋楼村西南侧,南二环西延线南侧规划路青太北路(进村路)以南,铁路以北,获铜公路(繁荣大街、京赞公路)以东,大宋楼村地以西。
(3)建设规模:新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一栋,地上13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121000平方米,设床位700张。地上部分建筑面积89000平方米,地下32000平方米。地上主要为门诊、医技、住院、行政、后勤等业务和附属用房,以及通风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地下主要为核医学和放疗科检查治疗用房、餐厅、地下车库,以及制冷机房、配电间、水泵房等设备用房。
(4)招标内容: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燃气工程,主要包括室外燃气工程及燃气管道引入工程等。
(5)最高投标限价:186.850622万元。
(6)计划工期:4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并达到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相关燃气验收部门的检测、验收。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GB1)设计及安装),具备 LNG 应急储备资源设施。
(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5 09:00至2024-10-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同时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单位: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井女士/杨东波、韩宁;电话:0311-85988797/0311-86063928、13673136918;传真:0311-8621908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人民医院
电话:0311-8598879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燃气工程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4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井女士 | 联系人: | 王波、杨东波、韩宁 |
电话: | 0311-85988797 | 电话: | 0311-86063928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6219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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