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13:24:31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首钢生活基地一期(E-2地块)工程总承包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中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中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首钢生活基地一期(E-2地块)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3558.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023.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087.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935.8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小高层住宅、沿街配套商业、管理服务用房、地下车库及供配电设施等,小区内建设透水路面和下凹绿地。项目容积率1.60,建筑密度25.04%,绿地率为31.50%,停车位514个(底商停车位36个,地下停车位478个);
2.1.3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2.1.4计划工期:81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需满足设计规范、验收标准及功能要求,最终保证整个小区是设施完备的、可达到住户入住生活条件。实际设计面积结算以政府下发的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包括建造完成所有工程施工以及与其相关的保修,档案移交等工作所需的一切劳务、物料及机械,并包括工程施工中所需的一切附带杂项工作及所需劳务与配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及第五章内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格要求: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格要求: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说明: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业绩指是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的建筑工程。(1)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则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业绩。(2)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业绩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设计可提供以联合体成员名义参与过的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或单独的设计业绩,施工可提供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参与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独的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于开标当日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进行查询,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当日登陆“信用中国”网址进行查询,对经查询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当日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对经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1.5其他要求:3.1.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5.2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6.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近一年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
3.1.6.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至少担任过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业绩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一年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说明: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业绩指是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的建筑工程。】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各方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6 09:00至2024-10-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2024年10月21日17:00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投标人要求提交异议或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日17时前提出,发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期视为无异议。受理单位: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8617533371。 特别提醒: 1、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尽量错开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高峰期。 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解密,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本项目第三方电子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技术服务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2000元,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招标通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卫 联系电话:18617533371 邮箱:hbbdts@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
电话:0315-8757269
电子邮箱:cfdcqzbb@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首钢生活基地一期(E-2地块)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2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曹妃甸新城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B503、B504、B505、B506、B510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人: | 张卫 |
电话: | 0315-8851798 | 电话: | 1861753337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bdt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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