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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供热管理中心调峰热源项目所需天然气供应和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双盲异地分散评标)招标公告

2024-10-18 09:53:52 来源:采购网

迁安市供热管理中心调峰热源项目所需天然气供应和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双盲异地分散评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供热管理中心调峰热源项目所需天然气供应和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迁安市供热管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迁安市供热管理中心调峰热源项目所需天然气供应和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实施地点:迁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津唐铸管北侧,乙炔气厂东侧; 2.1.2交货期:供气周期为2024-2025年采暖期,设备供货及安装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 2.1.3质量要求:合格;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用气量约为750万标准立方米天然气采购及与燃气供应相关的所有设施,包含但不限于LNG供气设备、CNG 供气设备、调压计量设备、场站内工艺管道、场站至炉前所有供气管道及炉前调压设施采购与安装,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在满足供气需求的前提下,设备清单之外的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并安装,供气周期结束后自行处置,供气期间招标人设备和投标人自行准备的设备运维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天然气经营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分类),具备燃气供应能力;具备GB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评标时查询为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其他要求: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设备或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至少具备调压撬厂家的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报名。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生产厂家的一份授权书。 特别提醒: 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QCCA、CFCA)),联系方式: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tangshan/)”网站进行账号注册。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执行《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由招标人代表选择本区域外其他交易中心就近评标(具体由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安排),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评标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鼩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建筑市场监管股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最多由二家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燃气供应能力。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8 09:002024-10-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泓伟,联系电话:0315-53096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股

电话:0315-7639727

电子邮箱:qazbb7639727@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迁安市供热管理中心调峰热源项目所需天然气供应和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双盲异地分散评标)投标人/供应商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迁安市供热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迁安市钢城路东段路南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6440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黄江涛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马志勇,联系人:王昌建、王泓伟
电话:

0315-7639363

电话: 0315-5309616
传真:

/

传真: 0315-202335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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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0315@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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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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