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8 09:53:58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
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生态护坡工程、肃宁县建成区污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其中,生态护坡工程1200㎡;铺设DN300-DN600的主管网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89.74km,其中DN600的主管网49.29km,其中DN400主管网1.3km,其中DN300的主管网39.15km,提升泵站22座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标段涉及到11个村庄的污水管网:北甘河、北景口、北辛庄、东尚村、东是堤、贺家庄、骆家屯、南景口、内村、齐家庄、胜家庄。
2.1.3 建设地点: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及肃宁县建成区,其中护坡工程位于肃宁县状元大道西侧,污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涉及肃宁镇、尚村镇、付佐镇3个乡镇内的32 个行政村。
2.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计划工期:105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平台: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 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60%。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8 09:00至2024-10-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7.3是否远程异地:否。 7.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使用范围为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m,m≠0),0≤M<500万元 收费金额800元/标段;500≤M<1000万元 收费金额1000元/标段;1000≤M<2000万元 收费金额2000元/标段;2000≤M<5000万元万 收费金额3000元/标段;M≥5000万元收费金额 3500元/标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7-5015293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肃宁县武垣路110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 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边明亮 | 联系人: | 贾艺博 |
电话: | 0317-5017099 | 电话: | 0311-6779915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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