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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2024-10-19 08:56:11 来源:采购网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监理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沙审批审[2024]13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沙审批审[2024]154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施工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建设规模: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均为农村道路,含桥梁1座,道路项目31个,其中排险类2处。 2.1.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结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一标段至十标段)、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沙河大桥城市排水管道迁移项目)、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电力迁改项目)以上施工标段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工程实施、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附件 1 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9 00:002024-10-23 23:59,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8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82)选择投标人登录,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7.2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0319-2686133。 7.3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33。 7.4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1-66187855/66187858。 7.5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供应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出,招标人: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张晓科 0319-878859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丽菊 0319-525110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沙河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8788585

电子邮箱:hbshjtj@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监理中标人/中标供应商1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沙河市人民大街 地址: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C 区4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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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张晓科

联系人: 徐丽菊
电话:

0319-8788595

电话: 0319-525110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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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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