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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监理(一至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4-10-25 来源:采购网

【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监理(一至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监理(一至二标段)已由 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阳数政批【2024】30号、阳行审建【2024】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编号:ZCGJZJK-GC-20241023-1; 项目名称: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监理(一至二标段); 建设单位: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阳原县城区内光华路、昌盛西街、泥河湾大街、顺圣街、西宁路、平安街、府前街、弘州大道、龙泉路; 项目概况:1、本项目主要雨水管网25601m(干管管径DN600-DN1500,雨水口连接管管径为DN300);2、污水管网改造及清淤22900m,管径DN600-DN1000;3、新增雨水蓄水池15座,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为上述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阶段完毕止。但在工程设计、图纸审核阶段必须提前介入并进行施工监理;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一标段: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一、二标段)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全部相关工作。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项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标段: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三、四标段)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全部相关工作。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项实施监督和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资料,信息资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各标段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查验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4)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即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详细内容请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5 10:302024-10-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2)第三方交易平台收费标准:参与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包)的概(估)算价确定。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800元;二挡: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800-1000元,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3)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4)根据第三方交易平台取费标准:本项目一至二标段各标段收费标准为:80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受理异议单位: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异议电话:13932367333 电子邮箱:yyxzjjxmb@163.com (2)受理异议单位: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异议电话:15531387665 电子邮箱:zjkzcgj@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3-7383949、0313-7383907

电子邮箱:yyxzjjbgs@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监理一标段投标人/供应商800
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监理二标段投标人/供应商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阳原县西城镇北关马王庙街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家屯镇领秀城三号院3号楼4单元1701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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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马文军

联系人: 李晨
电话:

13932367333

电话: 0313-801533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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