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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牛心台)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18日 14:30 来源:采购网

公告信息   卧龙(牛心台)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18
  项目概况

卧龙(牛心台)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04-01108 项目名称:卧龙(牛心台)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0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0 采购需求:

在采购人所规定的期限内以委托运营方式自行负责并承担以下污水处理经营业务,包括:(1)配合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设施的调试运行工作;(2)完成对项目相关运营设施的交接工作;(3)对卧龙(牛心台)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卧龙和牛心台两座污水泵站进行运营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4)指派专业技术团队负责巡检及运维管理,有能力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提出优化或升级改造等合理化建议,本项目最少配备两名管网巡线人员;(5)按照本项目委托运营合同中的约定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获得合理的项目运营服务回报;(6)在确定的委托运营管理年限期满后,须将设施完备、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一并无偿移交建设单位;(7)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脱水处置,脱水处置费用由运营项目公司负责,计入污水处理服务费;(8)污水处理厂所需水费、电费、供暖费用一并计入污水处理服务费;(9)项目所需的自来水、用电价格按本溪市供水、供电部门目前公布的现行价格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形式进行,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邮件加密形式递至3967045684@qq.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专用邮箱递交已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到,无须通知,投标人可自行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若投标人IP地址重复且无法合理解释,重复IP地址的投标人,一律做废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明山区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7号 联系方式:182414866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22-3栋8号 联系方式:18512407079 邮箱地址:3967045684@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中路支行 账户名称: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3560100000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丹 电 话:1851240707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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