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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22 来源:采购网

 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南写字楼(2号楼)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12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R-2020-179

2、项目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115,464,984.61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第3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一标包(环境监测设备及配套工程采购项目), 1 批, 预算金额:73,255,324.61,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用途: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2包: 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二标包(大气监管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17 套, 预算金额:26,013,06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用途: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3包: 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三标包(环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1 套, 预算金额:16,196,6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用途: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20 00:00:00 至 2021-05-2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2019年度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2019年度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任一季度(连续3个月)企业依法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企业为其中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凭证/证明;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7-28 17:00:00 止

地点: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南写字楼(2号楼)10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一标包(环境监测设备及配套工程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二标包(大气监管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3包: 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三标包(环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公告第六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相关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规定。遵守延安市疫情期间人员进场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所有责任自负。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8-12 09:30:00

地点: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南写字楼(2号楼)10楼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南写字楼(2号楼)10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人民服务中心1号综合楼

联系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办

电话:0911-709053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敏

电 话:09118807999

传 真:0911-880799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南写字楼(2号楼)10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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