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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拒马河沿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0-29 来源:采购网

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拒马河沿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 106.38.105.107/fs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Q-2020-065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拒马河沿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预算金额:2673.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673.2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段:拒马河南侧-025县道两侧:破除原有地面、新修嵌草砖、新修生态透水砖、新修生态围挡、种植等;

拒马河南侧-沿河路两侧:新修防腐木栏杆、新修集雨池、新修嵌草砖、新修生态透水砖、新修生态围挡、种植等;

二标段:拒马河北侧-G5高速桥旁:新修地堰、种植等

合同履行期限:33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部分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关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842.61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505.56万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得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4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6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 106.38.105.107/fsggzy/)

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 106.38.105.107/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人员:赵甜玮,运维联系方式:15901133707),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yzt.beijing.gov.cn/index.html)提示进行办理。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KYQ2019@126.com,且邮件主题需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投标人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招标理机构指定账户,若没有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本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线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公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2011】181号))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

一标段:2098.74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二标段:574.5万元 (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律。

2)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政采【2020】504号

3)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 号:0100214000000011469

财务电话:010-6937899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大石窝村        

联系方式:赵先生 010-61323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坤益强(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金光南街2号北楼502            

联系方式:吴静 010-61376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静

电 话:   010-6137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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