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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成果集成招标公告

2020-11-06 来源:采购网

项目概况:

苏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成果集成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中用CA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4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苏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成果集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X2020-G-047

项目名称:苏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成果集成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采购需求:

(一) 工作内容: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江苏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州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省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指南》等有关要求,完成苏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下简称企业用地)调查成果集成系列工作,确保苏州市企业用地调查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用地调查所有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完成数据整理与审核。通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用地调查数据库与管理平台信息系统,核实全市各类型地块数量,确定成果集成对象。开展采样检测数据合理性审查工作,确保采样调查数据的可靠性,夯实成果集成的数据基础。(2)开展污染地块风险分级。基于国家和江苏省确定的风险分级规则,利用风险分级系统,开展地块风险分级工作,评估风险分级结果的合理性,开展风险分级结果纠偏调整;组织专家对纠偏后的风险分级结果进行论证,提出整改意见;按照专家意见,对风险分级结果进行整改后上报。(3)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根据风险分级的结果,综合考虑行业特征、风险等级、社会影响、管理需求等因素,选取一定比例的污染地块进入苏州市优先管控名录。(4)做好调查成果集成与运用。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成果集成要求,完成苏州市成果集成系列工作。

(二) 质量要求及验收:项目内容在服务要求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按生态环境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及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要求提交相关工作成果,符合《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896号)、《江苏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苏环〔2017〕378号)、《省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指南》等相关技术要求。完成苏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成果集成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成果资料,通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三) 服务进度:2021年6月30日前,根据省详查办进度要求,完成苏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成果集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

2.地点:本项目采用CA网上报名。

3.方式: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 ,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5)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身份证明等资料。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4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相关事宜:

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苏州市道前街170号

联系方式:0512-65214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方式:0512-68364647、68361806*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健、周详

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2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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