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洪畴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经镇党委研究,根据《天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行动方案》,结合洪畴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集成、重点治理、循序渐进、全民参与原则,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积极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培育壮大替代产业,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配合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为浙江省建设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作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进一步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实现塑料垃圾“零填埋”;推进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立,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专班
成立镇级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 长:许周武 党委书记
奚云川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姚端阳 副镇长(城建)
韩 勇 副镇长(工业)
林鑫焕 副镇长(农业)
成 员:陈蓉蓉 叶方纬 郑天伟 戴天灵 厉仁杰 徐无尘
陈彬斌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姚端阳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蓉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逐步减少、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农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并设置提示标语,采取知情选择的方式告知宾客,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4.快递塑料包装。大力推行简易包装,减少包装袋、胶带、缓冲物等材料使用,杜绝不必要的二次包装。
(二)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鼓励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强化耐候等新型地膜产品。鼓励农膜覆盖替代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示范推广,提高农膜科学使用水平。
(三)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1.创新平台企业和商场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和商场采用“积分、商业券、折扣”等措施激励消费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选择绿色替代产品。
2.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1.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
2.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道路和溪水流域、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溪水流域等塑料垃圾清理。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
四、相关要求
(一)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执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格执行国家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导则。从严落实再生塑料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再生塑料用途。推动快递企业使用环保包装,提升快递包装回收水平,促进包装减量和可循环利用。
(二)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通过政策图解、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介绍各领域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相关媒体投放公益广告、宣传片等,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将一次性塑料制品销售与使用情况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乡村等绿色生活创建评比指标。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曝光力度,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工作。
洪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