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再次提到将“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和家具家装下乡,加快农村充换电设施建设”。该文件将用来指导县域商业功能提升,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据悉,2020年以来,已经有17场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举办。今年6月,国家五部委以江苏无锡为起点,启动了“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计划在6月到12月期间,将通过多种方式促进乡村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共吸引30家企业的69款车型参与。
化石燃料替代加速背景下,发展新能源汽车被认为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县城、乡镇、农村等区域需求亟待释放。
为响应号召,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携手浙江省能源局在近日印发了《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十大行动”清单》(下称《清单》),要求各设区市、县等及时出台配套专项政策,确保新能源汽车下乡“1+10”一揽子政策体系落实落细。“十大行动”分别为:
未来乡村充电基础设施推广行动、美丽城镇充电基础设施改造行动、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三大创新”引领示范行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行动、新能源汽车维保服务网点下沉行动、诗画浙江绿色出行新能源汽车下乡巡展行动、农村配网补强行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行浙江”行动、标准完善与安全提升行动。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配套,及当前限制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的关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清单》中被多次提及,五项行动与之密切相关。
《清单》提到,浙江正计划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未来乡村、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标准,要求到2024年底,建成2万个乡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在保证充电能力方面,2023年-2025年每年全省农村配网将投资不低于100亿,并为充换电设施接入电网提供政策支持,实现“电等桩、桩等车”。充电技术设施标准体系也有望迎来进一步完善,快大功率充电、充电设备与充电场所安全相关标准制定实施加速。
同时,浙江也会着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培育一批新能源整车头部企业,重点攻关电机电控、汽车电子列入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基层创新”,并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政策,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发展新能源汽车,有效提升产能利用率。
按照《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浙江省要打造全省域畅行无忧、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全场景丰富多彩的新能源汽车下乡“浙江模式”,实现公共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公共充电桩“乡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