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第三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发挥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作用,推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强化“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支撑,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 “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征集活动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请申报单位登陆平台(https://www.ceett.org.cn)“无废城市”技术专区,下载查看征集技术领域详细需求清单(附件1),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3),并按照附件4准备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 技术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知识产权清晰;
3.技术适应性强,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及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
4.原则上具有1个连续、正常运行1年以上的应用项目,项目实施路径与投融资模式具有创新性、推广价值。
(二) 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单位为该技术的持有单位,即专利证书或鉴定证书的完成单位。如其中某个或某几个单位联合申报,须有其他几个单位同意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是非职务发明,须有专利所有发明人同意该单位申报的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推广能力。
三、成果应用
(一)技术汇编定向推介
申报技术经评估筛选后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汇编》,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介。
(二)技术汇编多渠道发布
技术汇编将在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会、平台“无废城市”技术专区及平台公众号适时发布。
(三)平台直播宣传
获选技术代表将受邀参加平台技术直播宣传等相关活动,分享技术案例经验,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参考借鉴。
(四)线下技术推介
结合地方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需求,开展线下推介,推动技术成果转化落地。
四、材料寄送要求
申报单位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寄送我中心,同时将电子word版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2023+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
邮箱:ceett@edcmep.or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邸慧萍
电话:(010)84665907
附件:1.“无废城市”建设技术需求清单
2.“无废城市”先进适用技术申报表
3.《典型案例》信息填写表
4.证明材料要求
5.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简介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代章)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