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铊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验证测试单位的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铊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赣环办字〔2023〕215 号)等文件要求,为开展铊水质自动监测提供科学依据,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开展铊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验证测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资质且具备履约能力的验证测试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铊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验证测试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申报。
2.申报单位须指定项目负责人,建立熟悉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的项目团队,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三台同款仪器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开展集中测试。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丰富的经验,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企业优先。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自行下载相关材料,按照附件2提供参与验证申请。申请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纸质文件寄送至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邮编:330039),电子版文件(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铊验证测试)发送至whyjcz@126.com。申报单位需确认联系人已收到申请材料。
四、其它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验证测试过程中产生的仪器损耗、人员和试剂等全部费用由申报单位自理。
2.本公告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jiangxi.gov.cn)公开发布,受理申请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结束,逾期不受理申请。
3.联系人:伍恒赟,联系电话:0791-86866772
附件1:验证测试工作要求
附件2:参与验证申请表
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