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榆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由榆中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15次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九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榆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2.招标单位: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3.建设地点:榆中县
4.建设规模:榆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项目总规模为1050吨/日,其中一期为700 吨/日,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发电工艺,配备20MW的汽轮发电机,烟气净化方案推荐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方案。
二期建设以一期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后建设。
5.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投资。
6.概算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约为46602.26万元,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7.服务周期:根据本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达到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6日至2023年08月30日;
2、获取地点: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网上操作流程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交易通)不见面开标大厅综合电子标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ngef 格式一份、sn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西侧23号
联 系 人:杨国栋
联系电话:18394171846
5、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榆中县陇鑫大厦7楼
联 系 人:罗世良
联系电话:13893181288
备注:
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2、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西侧23号
联 系 人:杨国栋
联系电话: 1839417184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九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园区海鸿居然之家第六栋第一单元2312室
联 系 人:张建祥
电 话:18909402747
备案单位: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13893181288
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