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位于我国大陆海岸线西南端,拥有海岸线580公里,背靠十万大山山脉,陆地边境线约101公里,是我国唯一与东盟国家同时具有陆地和海上交通通道的城市。近年来,防城港市坚持边海联动和陆海统筹,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保护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各项执法措施,切实筑牢海边山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积极构建执法联动机制。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协同增效。进一步梳理生态环境执法与行业监管的职责分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海洋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防城港市六部门生态环境执法信息移送反馈机制》,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效衔接。同步建立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机制,防城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站,会同海警局制定《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合力做好自然保护区、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日常巡查,严肃查处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区域自然生态安全。本着“联防共治”原则,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执法交流合作,牵头与钦州、崇左二市签订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增强跨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能力,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二是着力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聚焦建设“美丽防城港”为主线,充分发挥环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将联合执法行动常态化,把执法协作机制落到实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防城港市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思路,重点围绕海洋(海岛)、自然保护区、采石场、畜禽养殖、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等六方面开展联合执法。通过梳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群众投诉举报,结合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加强对各类信息数据的综合分析研判,及时精准发现违法线索并核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整治环境问题687个,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2起,形成防范、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彻底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推动行刑衔接。近期,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三方召开联席会议,针对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研究解决执法协作和案件侦办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阶段性任务措施,确保联合执法配合通畅、衔接有力,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努力探索全域执法新模式。加强市、县、乡三级执法联动,整合条线上下的执法资源和力量,在全领域形成齐抓共管、上下协作的执法格局。防城港市认真按照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推行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部署,将人员配置向基层执法一线倾斜,同时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人员充实监管”模式,缓解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厘清城乡执法权责边界,不断延伸监管触角,提高执法效能。在对防城区华石镇、滩营乡、那良镇和上思县在妙镇、叫安镇等地深入开展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情况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法律有关规定,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将畜禽养殖污染、露天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职权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并由其依法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环境执法部门强化业务指导、技术支持等要素保障,乡镇人民政府实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执法模式,发现职责范围内的涉嫌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及时告知环境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有效清除执法的死角和盲区,为区域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提供有力支撑。
原标题:深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共筑海边山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