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多向发力,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支撑作用。
持续调整优化生态补偿政策
清晨,黎里古镇一侧的太浦河畔,入眼是整齐美观的草坪和旧厂房改造的创意空间。同里国家湿地公园随处可闻清脆的鸟鸣,烟雨蒙蒙中游人悠闲往来。鼋荡湖上飞鸟掠过湖面,一行骑手迎着朝霞缓缓骑行。
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生态补偿政策的持续发力,苏州市吴江区已建构起一整套支持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的集成化政策体系。
自2014年以来,吴江区不断扩大政策惠及面、提高补偿力度,累计投入生态补偿资金12亿元,覆盖21.8万亩水稻田、10个水源地村、18个湿地(森林)公园村、3千亩生态公益林、1.1万亩风景名胜区、8.8万亩渔业水域、6千亩桑园。
推进生态补偿责任考核评价
吴江区将环境质量改善纳入全区高质量考核,切实推动被考核单位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为持续深化生态补偿机制,吴江区建立完善包括区镇两级湿地村、水源地村、公益林等补偿项目的生态保护责任考核制度,相关部门协作,通过现场踏勘、集中考核、结果通报等方式,不断规范和加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
吴江区也发挥财政政策激励约束双重作用,健全生态保护责任落实与生态补偿资金投入挂钩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绿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强化生态补偿资金财政监督
为确保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吴江财政系统常态化落实生态补偿资金专项监督检查,聚焦资金使用全流程,持续完善多元化监督体系,确保生态补偿资金“不走偏”。
纵深推进生态补偿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优化生态补偿资金绩效指标设置,吴江区逐步建立了规范统一的生态补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后续政策调整、资金安排提供参考,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原标题:累计投入12亿元!苏州吴江生态补偿加力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