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宜宾康润环保发电有限公司61%股权”转让公告发布,底价为5246万元。据悉,宜宾康润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由宜宾康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1%,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4%,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
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宜宾市第三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该项目位于宜宾市高县月江镇,总投资为38004.98万元。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21.9万吨。建设1条600t/d焚烧线及烟气净化等辅助系统,配 1×15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联系转让方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完成尽职调查后由双方出具确认函件。尽职调查确认函件作为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必要文件,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交报名资料时一并提供。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73.8万元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产生两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两个原股东协商受让股权比例或按已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权重划分受让股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