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便于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等更好地理解《工作方案》有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总结提炼新冠疫情防控做法,推广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补齐公共环境卫生和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短板,提升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从源头上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6部委办公厅《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523号)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云南省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2次书面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充分采纳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并对部门间的分歧意见进行了统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于9月19日联合14个省级部门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任务、保障措施4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总结提炼新冠疫情防控做法,推广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二)工作原则。《工作方案》明确坚持3条工作原则:一是学习经验、推广借鉴;二是行业指导、地方落实;三是循序渐进、均衡发展。
(三)工作任务。《工作方案》提出了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补齐城乡垃圾污水治理短板、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整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创新城乡社会健康治理模式等6个方面14项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工作方案》提出,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营造良好氛围3个方面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互补互促形成合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群策群力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推动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