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招标,项目预算36005.03万元,特许经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运维服务(以下简称子项一)、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维(以下简称子项二)、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及运维服务(以下简称子项三)。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fyqt202309-010
项目名称: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
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
预算金额:36005.03万元
最高限价:(1)月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06.03万元/月;
(2)厨余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单价为:314.70元/吨;
(3)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单价为:168.00元/吨。
采购需求:凤阳县人民政府授权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组建的项目公司签属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期满移交,项目公司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享有收回投资、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特许经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运维服务(以下简称子项一)、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维(以下简称子项二)、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及运维服务(以下简称子项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10年(含建设期),其中:子项一分期建设,一期(示范片区、示范村、县城区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基地等)建设运营期10年;特许经营期第2年前(即2025年前)完成二期(县域全覆盖期)的建设工作,建设期0.5年,特许经营期的第0.5-第1年为过渡期,二期建设与一期运营交叉实施,二期运营期9年;子项二建设期0.5年、运营期9.5年;子项三建设期0.5年、运营期9.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④项目所在地的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3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3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室(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5.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请于2023年10月3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
联系方式:林主任 13470700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方式:13605692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旭东、汪一鸣
电话:13605692650、1326719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