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关于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目前,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果。这项工作正处于创新探索阶段,急需基于已有的实践广泛交流借鉴。为此,现特以国内外“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典型案例”为主题陆续发布,供交流借鉴。
一、基本情况
重庆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在企业现有4800吨/天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上实施水泥窑能效提升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将水泥熟料煅烧所用燃料从单一原煤调整为原煤、天然气、生物质替代燃料。
二、技术探索
该项目通过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优化能源结构角度建立了三种能源应用情景,核算了改造前后、不同能源应用情景下的碳排放量和强度,总结了重庆市水泥行业碳排放绩效指标选取经验和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措施,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明确了碳排放管控要求。
三、工作亮点
该案例基于绩效评价方法开展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评价,收集重庆市温室气体清单数据、31家水泥企业碳交易企业核查数据、企业能源消耗、“两高”项目台账、环境统计等数据,进行交叉对比测算,提出了水泥行业碳排放绩效指标平均值和前20%推荐值,并明确该项目在重庆市优于前20%水泥企业的排放水平。
四、评价成效
该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实施后,企业年可节省电力285.12万千万时,年综合能耗可由18.75万吨标煤减少到15.83万吨标煤,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99.94千克/吨,达到高能耗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企业年碳排放由142.48万吨CO2降低到109.24万吨CO2,吨熟料产品碳排放由0.90吨CO2降低到0.69吨CO2。
专家点评
重庆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基于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绩效评价思路,系统收集重庆市水泥行业碳排放资料,提出了水泥行业碳排放绩效指标水平平均值和先进值,对现有工程进行对标对表,在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实现该项目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降。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编辑 | 刘阳
审核 | 秦超
原标题: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典型案例⑤:重庆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