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医疗废物、维护人民健康、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水平,实现医疗废物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科学化,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11月25日颁布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
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每天都会有大量的医疗废弃物产生,不同于普通垃圾,医疗废物若处置不当,其作为传染源极易引发污染,危害周边居民健康。
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收集——
共分五大类:
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包括以下常见组分或废物名称:
1、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
2、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透析器等;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
4、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废弃物。
收集方式:
1、依据《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用黄色带盖医疗垃圾桶收集,并套专用黄色医疗垃圾袋;当容器3/4满时,垃圾袋封口并贴上专用标识;
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应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3、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密闭包装。
二、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包括以下常见组分或废物名称:
1、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解剖刀、手术刀、手术锯、备皮刀、钢钉和导丝等;
2、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等;
3、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
收集方式:
1、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利器盒中;
2、利器盒达到3/4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
三、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包括以下常见组分或废物名称:
1、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
2、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
3、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
4、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胚胎组织等;
5、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
收集方式:
1、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
2、确诊、疑似传染病产妇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应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
3、可进行防腐或者低温保存。
四、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包括以下常见组分或废物名称:
1、废弃的一般性药物;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
3、废弃的疫苗及血液制品。
收集方式:
1、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并入感染性废物中,但应在标签中注明;
2、批量废弃的药物性废物,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
五、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包括以下常见组分或废物名称: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如甲醛、二甲苯等;非特定行业来源的危险废物,如含汞血压计、含汞体温计,废弃的牙科汞合金材料及其残余物等。
收集方式:
1、收集于容器中,粘贴标签并注明主要成分;
2、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