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自2023年7月开始,对2022年6月以来的线索进行筛查,筛查中发现,两家建筑工地生活污水外排案件、一家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外排案件中的污水外排行为对环境造成了一定损害,符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技术评估,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协同各分局,从法律、事实方面与这三家企业进行磋商,三家企业对违法事实认识清楚,对开展赔偿无异议。
10月12日磋商会上,排污单位对自己违法排污的行为表示承认,对生态赔偿表示认可,并表示希望通过赔付赔偿金的方式,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会上顺利签订了协议。
本次3家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顺利办结,是对存量案件线索筛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成功实践,充分诠释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应赔尽赔”,警示广大企业经营者,务必要强化环保意识、守法经营。
来源|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合肥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原标题: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达成3起污水外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