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海南省儋州市2023年度城乡供排水一体化EPC+O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计划工期为2305日历天,招标控制价约16.96亿元。
儋州市2023年度城乡供排水一体化EPC+O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2023年度城乡供排水一体化EPC+O项目(项目编号:dzzw20231024001)已由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儋可研审批[2022]42号、儋可研审批[2023]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儋州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儋州市三都办事处、中和镇、南丰镇、白马井镇、雅星镇、大成镇、光村镇、东成镇、和庆镇、王五镇、兰洋镇、海头镇、那大镇、木棠镇、峨蔓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
(1)儋州市西区供水及配水管道工程: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供水干管、小水厂改造、新建中途加压泵站、完善农村供水管网等。其中,供水主干管由那大水厂往西沿琼西北灌渠铺设,管道管径为DN400-DN800采用双管铺设,总长167km;大雅水厂、雅星水厂及大成水厂改为清水提升泵站;进村次干管及支管DN200-DN500,总长370km,完善50个村委会301个自然村配水管网,管径DN25-DN160,总长1443km;设置12座中途加压泵站,确保用户端服务压力;
(2)儋州市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本项目拟在儋州市15个镇(办事处)380个自然村,建设污水收集管总长为171千米,污水处理设施(含提升泵站)380套,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0.4万吨/日,服务6.9万人口。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洗菜池、接户管、接户井、现状排水沟(加盖)防渗处理、新建排水管、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等。招标控制价1,695,706,7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230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标段名称:儋州市2023年度城乡供排水一体化EPC+O项目;
标段编号:dzzw20231024001001
控制价:16957067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EPC+O(设计、施工、运营)
【注:儋州市西区供水及配水管道工程包含施工、运营;儋州市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运营】。
2.6质量要求:
标段1:①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运营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3)运营:运营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运营管理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②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运营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给水排水工程相关运营管理工作能力及经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标段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4家(含4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填报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其它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10月24日13时00分至2023年11月03日18时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下载招标文件。
4.2标段1(标段名称:儋州市2023年度城乡供排水一体化EPC+O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提供选择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00,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14 8:30:00,地点为: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小区)儋州开标室1。(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14 8:30:00。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11-14 8:3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支付。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电子标: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非电子标: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儋州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怡心花园B15栋
联系人:陈工
电话:0898-23322953
招投标监督部门:儋州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898-23880952
招标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9幢25层2502、2503、2504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98-68533939
原标题:近17亿元!海南省儋州市2023年度城乡供排水一体化EPC+O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