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贵州毕节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项目预算约3.64亿,项目建设1×500吨/日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凝汽式汽轮发电机,及配套烟气净化系统、给排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通信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仓库及相关构筑物等。
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252023000ACH
项目名称: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二次)
最高限价(如有):36408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方式,择优选择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具备投融资能力、建设管理经验、运营经验的综合实力强的社会资本,在纳雍县境内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设备购置与安装和运营维护,获取上网电费、炉渣销售、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入,并在合作期届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本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县政府指定机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置为30年(含2年建设期和28年运营期),项目协议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交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二次):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声明材料落款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C.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D.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E.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F.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上述网址的查询日期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期间内的某一时点)(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G.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H.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法人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注:参照国办发〔2015〕42号文规定,纳雍县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04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或使用“标信通”APP报名,通过审核后才能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取得制作《投标文件》工具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格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纳雍县发展大道和瑞庭1号楼二楼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0857-3536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贵州君杰聚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北大资源梦想城6号地块A04栋
联系方式:1984040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忠君
电话:19840405888
原标题:预算约3.64亿 贵州毕节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二次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