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发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化学科技西部回收精脱硫和硫铵系统尾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项目最高限价1223.6万元,详情如下:
化学科技西部回收精脱硫和硫铵系统尾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学科技西部回收精脱硫和硫铵系统尾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第二次招标)(AGGFGSGGZHG23110383426)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经济,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化学科技西部回收精脱硫和硫铵系统尾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化学科技西部回收精脱硫和硫铵系统尾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包含设计(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职业健康专篇、施工图)、设备订货、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资料归档。满足《化学科技西部回收精脱硫和硫铵系统尾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化学科技西部回收精脱硫和硫铵系统尾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技术要求》《化学科技西部回收精脱硫和硫铵系统尾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投标说明及要求》内容要求,详见公开附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3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年)以来三个类似本项目环保VOCs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合同、总包技术附件(包含封面页、关键页、签署页等关键信息)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合同金额要大于1000万(不含税)。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
1、总承包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冶金行业甲级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单位已通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审核的,投标时提交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材料。投标单位未进行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评审的,投标时参照《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并按照《相关方单位安全生产准入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经现场安全评审合格后进入商务评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执行《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3、三年内在鞍山钢铁区域内与本项目内容相同的作业项目中发生过工亡事故的企业不允许参与投标。
4、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基本信息,填报《施工人员基本信息调查表》,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正式员工)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亡赔付额度不低于80万元,医疗额度不低于20万元)。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6日13时30分至2023年11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经济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1号
联系人:刘杰
电话:13941259792
招标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电话:0412-6736780
联系人:孙福申
原标题:鞍钢股份化学科技西部回收精脱硫和硫铵系统尾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第二次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