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管理,我局对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98-2018)组织开展修订,形成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单位征意。
该标准自201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首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技术变化: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更新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完善了恶臭污染物和固体废物排放控制要求;增加了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完善了管理要求和监测要求;更新了排放监测方法;完善了实施和监督责任。
文件规定了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管理要求和监测 要求。件适用于畜禽养殖场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 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养殖品种和规模达到本文件 3.1 条规定的实验动物、药用动物养殖场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不适用于养殖品种或规模未达到本文件 3.1 条规定的畜禽养殖场,以及饲养体育赛用动物、伴侣动物、陆生野生动物的养殖(繁育)场。但前述场所可自愿参照执行。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全国畜牧总站、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各涉农区生态环境局、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上海实验动物研究中心、上海市实验动物学会、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上海生猪业行业协会、上海奶业行业协会、上海市家禽行业协会、上海农业废弃物利用行业协会、上海肥料农药行业协会、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实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地产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滔滔转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时马(上海)实验动物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松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沁侬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祥欣畜禽有限公司、上海新鑫畜禽养殖场、上海明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上海中新农业有限公司、融通农业发展(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明昕畜禽有限公司、上海慧岛养猪场、上海力行畜牧专业合作社、上海恒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星岛畜牧场、上海明珠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申烨奶牛专业合作社、上海希迪乳业有限公司、上海忆南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上海崇明鳌山奶牛场、上海振华奶牛有限公司、上海超华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崇明达彬奶牛场、上海创业牧业有限公司、正大蛋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军安特种蛋鸡场、上海杰祥禽蛋有限公司、上海兴妹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忠兴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洪林养鸡专业合作社、上海凤晨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娟英禽类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营房蛋鸡场、上海高绪禽类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卫龙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瀛跃种禽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