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3号),经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你市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编码100000Z135060079040),用于支持你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二、你局收到本通知后,请对照示范工作有关要求,确定资金安排方案,收到资金30日内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备案。
三、请根据资金安排方案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并根据相关规定,督促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请按照财政部财建〔2021〕144号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完全规范有效。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你市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25年1月底前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我厅。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度绩效目标表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