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新闻资讯 > 19个城市入选!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结果公示

19个城市入选!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结果公示

2023-12-26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124

  近期,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会同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司局组织专家开展了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现结果正在公示中,共确定19个城市,包括河北省邢台市,山西省吕梁市等。
 
  下面是原文↓
 
  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水体〔2021〕28号)有关要求,近期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会同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司局组织专家开展了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将19个城市确定为试点城市,包括(以下按行政区划排序):河北省邢台市,山西省吕梁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浙江省湖州市,山东省东营市、济宁市,河南省洛阳市、鹤壁市,湖北省武汉市,四川省资阳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甘肃省兰州市、定西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哈密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第八师石河子市。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联系电话:010-65645464
 
  传  真:010-65645469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2023年12月25日
 
  供稿 |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编辑 | 吴雨桐
 
  原标题: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结果公示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zlqt.hbchanyelian.com/News-28246.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