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城市管理局清丰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电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欧集团泵业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金额: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2.895元/m3;勘察设计费率:2.95%;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2.48%。
清丰县城市管理局清丰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3-21
2、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城市管理局清丰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项目概况:清丰县城市管理局清丰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为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和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城东污水处理厂(5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准IV类)、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北环沟综合治理,厂、网相关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城南污水处理厂(5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准IV类)、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固城沟、韩村沟、大屯沟、程园沟综合治理,厂、网相关的信息化系统建设。
项目总投资约为8760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91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566.0万元,预备费用6278.4万元,建设期利息 2396.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45.4万元。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实施机构为清丰县城市管理局,城管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选定社会资本,中选社会资本单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城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28年);项目建设期,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项目运营维护期,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维护,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2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3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2.4具体需求: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清丰县城市管理局清丰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的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100%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在30年的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提供《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污水处理服务,合作期满后,将所有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5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自筹;
2.6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28年);
2.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项目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要求标准;
2.9项目保修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合作期限结束。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俊广、冯艳利、郭水宽、李彦丽、张洁、葛全伟(采购人代表)、凌燕(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954,200.45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中标金额:①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2.895元/m3;②勘察设计费率:2.95%;③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2.48%。
7.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清丰县黄河路32号
联系人:高鑫
联系方式:13939382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B座5层
联系人:轩团委
联系方式:18703677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轩团委
联系方式:18703677803
原标题:总投资8.76亿!中国电建中南院联合体中标清丰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