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立项的《危险废物回收阴极铜碳足迹核算指南》团体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上述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2月2日期间,可书面反馈至本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戎文娟
邮 箱:zheghx@126.com
本文件由北京工业大学提出,规定了危险废物回收阴极铜产品碳足迹评价中的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数据收集、计算方法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危险废物生产产阴极铜工艺流程的碳足迹评价。
危险废物回收阴极铜碳足迹核算总则
危险废物回收阴极铜过程应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标准的规定,配备有效的 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监测设施。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渣安全应符合 GB/T31574-2015《再生铜、铝、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最终阴极铜产品应满足 GB/T 467-2010《阴极铜》的要求。
针对危险废物回收阴极铜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化满足本标准要求。当某项产品碳足迹计划中存在特 殊规定时,使用者应考虑本标准的适用性。
规定了危险废物回收阴极铜生产过程碳足迹的量化,包括危险废物运输以及阴极铜产品制造过程。
若使用者声称满足本标准要求,则本标准应被完整使用,若未满足本标准可进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