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的基础,为环境信访、总量控制、环境指标考核、监视污染源排污等环境管理工作服务,是环境保护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2023年,长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围绕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监测能力,加快推进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
一、精准“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做好各项环境指标动态监测,开展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地、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等执法监测工作,按要求完成各类考核系统填报。认真开展市控水站数据审核、水样比对、现场巡查等工作,负责市控水质自动站点23个,每月对抽查的站点开展实际水样比对和现场巡查工作,目前已编制上报比对巡查报告10份,完成数据审核298期;根据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变化情况,对辖区内重点河流(湖库)分段(层)开展动态加密监测,找准问题所在,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责任部门,加快问题的解决,实现水质快速改善,并出具各类水质快报41期,数据1260余个;积极开展南淝河汛期排口监测工作,目前已完成排口监测168项次,出具数据436个。
二、科学“谋”,执法监测联动走深走实
研究制定了《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与监测联动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培训计划》等文件,成立了4个联合执法监测小组,明确执法监测联动工作职责和内容。根据上级下达的污染源执法监测任务及专项执法任务要求,制定重点区域、重点排污单位联合执法监测计划,完善协调联动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执法和监测人员职责分工。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执法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执法监测两支铁军队伍的工作效能,切实做到执法监管“稳、准、狠”,监测数据“真、准、全”。截至目前,与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各执法室开展执法监测联动78家(次)。
三、合力“抓”,监测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将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贯穿于监测全过程,确保监测方法正确,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组织全部在岗人员参加了省生态监测中心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强化仪器设备使用管理,配置了总磷总氮全自动连续流动分析仪、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双光束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ICP、全自动红外测油仪等设备,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台账,明确专人维护、保养,实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保养记录,做到“一机一档”。制定仪器量值溯源计划,完成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确认记录。开展仪器设备培训操作,编制作业指导书。
四、严格“管”,检测服务机构合法规范
制定了《长丰县环境监测业务考核表》和《2023年度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质量控制计划表》,对第三方进行考核评估,规范了第三方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检验水平。今年以来,已对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现场检查4次,质控考核8批次、21个样品,发现问题6个,已要求第三方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对监测单位报送的监测结果进行三级审核,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下一步,长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将充分发挥岗位技能大练兵“指挥棒”的引领作用,以“会检查、会监测、会执法、会办案”为目标,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水平,助力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原标题:长丰县“四抓四促”助力生态环境监测提质增效